安國市公開選聘安國中學教師公告
為解決我市安國中學師資短缺問題,優(yōu)化師資結構,滿足我市教育事業(yè)對高層次及緊缺崗位人才的需要,依據《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安國中學教師?,F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實行公開招聘,在資格審查、面試(試講與答辯)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二、選聘崗位及人數
1、物理教師3名; 2、英語教師5名;
3、語文教師1名; 4、化學教師2名;
5、政治教師2名; 6、體育教師2名;
合計15名。
三、選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yè)道德;
3、年齡條件:在35周歲以下;(注:從報名當日算起)
4、專業(yè)條件:所學專業(yè)與應聘崗位專業(yè)一致。
5、學歷條件:
(1)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本科二批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yè)生;
(2)非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本科一批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yè)生。
6、職業(yè)資格條件:必須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7、戶籍條件:河北省戶籍,或配偶在安國有固定工作者。
8、在職人員報考需要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章。
9、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安國市在職在編教師;
(2)受過黨紀、行政或刑事處分的;
(3)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四、選聘辦法
選聘工作采取發(fā)布選聘公告方式尋聘,確定應聘人選。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試講與面試、體檢、復審、聘用等步驟進行。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工作由市選聘安國中學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報名時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需填寫《安國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張,交納報名費100元。
2、報名時間: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10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
3、報名地點:安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
地址:安國市祁州大路94號政府大樓主樓
4、聯系電話:0312-3510558
5、資格條件審查
通過對報名者《畢業(yè)證書》或“就業(yè)推薦材料”等審查的辦法,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者不受招聘名額與資格審查人員比例限制直接進入試講與面試環(huán)節(jié)。
六、面試
面試工作由選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采取試講與答辯的方式進行。
1、試講
為高中課程教材。各崗位具體版本由安國中學確定,在《面試通知書》公布。試講具體章節(jié)現場抽取。同一崗位試講內容相同、準備時間相同,試講結束后,直接進入提問環(huán)節(jié)。
試講主要考察教學達標情況、重點難點把握、教學方法選擇、板書技能、教學體態(tài)儀表等。通過試講主要考察應聘教師的儀表儀態(tài),形象氣質,反應能力,應聘教師把握教材的能力和駕馭課堂的能力。
2、答辯
面試評委小組結合應聘教師的試講內容、試講情況及崗位要求、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等提出答辯問題。
3、面試組織
同一崗位面試考生采取抽簽決定試講先后順序。
應聘者準備時間為20分鐘,試講時間為15分鐘,答辯時間為5分鐘,試講與答辯時間轉換由考生自行把握,但每個人總體不能超過20分鐘。評委依據評分標準對應聘教師的試講、面試進行打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匯總各位評委所給成績,除以有效分評委人數,得出應聘者成績。試講與答辯時只許報抽簽順序號,不得報姓名。
試講及答辯合并打分,分值100分。其中最低分數線為70分,低于最低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程序。
4、評委組成
每個評委小組由7名評委組成,采取現場體操式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剩余評委打分的平均分。
5、面試時間、地點
詳見《面試通知書》
6、面試成績公告
面試成績于當天在考場顯著位置予以公示。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安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七、體檢
體檢在市選聘安國中學教師領導小組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
八、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己艘袁F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力求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被政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4、按照有關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擬聘人員的綜合成績、體檢、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在公式、體檢、考核程序中不合格或公示期間有人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而被取消聘用資格而出現崗位空缺時,分崗位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一次。
十、待遇
聘用人員需填寫《安國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安國中學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保人社發(fā)[2011]70號文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合格者納入全額事業(yè)編制。服務期五年,服務期滿后方可流動。
招聘過程中如遇其它特殊情況,由市招聘安國中學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一、組織領導與監(jiān)督
為加強選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安國市選聘安國中學教師領導小組”。
招聘過程由市紀委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
應聘人員若在報名、面試、考核、體檢以及聘用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本公告由“安國市選聘安國中學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本公告之后各項公告均在安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fā)布。
2016年3月29日